今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2016年全省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决定组织开展全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以及对全省药品流通环节的飞行检查。
其中,各市(州)局组织实施的本年度GSP跟踪检查的药品批发企业范围主要是:
1、2015年7月后通过新修订GSP认证的;
2、经营重点品种(生物制品、需冷藏冷冻保存、有特殊要求)的;
3、新修订GSP实施以来违反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4、其它需要跟踪检查的企业。
省评审认证中心依照省局的工作安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
本年度药品飞行检查的重点企业或单位主要是:
1、被投诉举报或者其他来源的线索表明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企业或单位;
2、药品抽验不合格的企业或单位;
3、新修订GSP实施以来违反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或单位;
4、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抽取的药品经营企业;
5、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
四川省药监局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要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销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迅速移交稽查立案,严肃查处,符合撤证、吊证情形的,一律依法依规撤证、吊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及药品批发企业撤证、吊证的,及时报请省局撤证、吊证,确保检查工作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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