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巡查说明
一、专家主要通过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统计资料分析等方法进行巡查。如无特殊说明,专家可自主选择具体检查方法。
二、对“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第四部分“医院管理”涉及到科室的内容进行巡查时,按以下要求抽取科室:
1.急诊科为必查科室。
2.检查重点专科内容时,需抽取2个重点专科(不含急诊科,按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省级重点专科的顺序抽取),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病种所在科室必查。
3.除重点专科和急诊科外,应再抽取一个临床科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除外)进行检查。
4.如急诊科是重点专科,则对急诊科按照重点专科要求进行巡查。
5.除急诊科和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病种所在科室以外,可由专家组根据医院提供的医院科室基本情况,结合医院特色专业、巡查专家专业背景等因素,在预备会上现场讨论抽取巡查科室,不需随机抽取,但应包括一个手术科室。
6.巡查急诊科以外的3个科室时,需巡查现场运行病历和部分归档病历。其中,一个重点专科巡查现场运行病历,另一个重点专科和一个普通临床科室抽取归档病历进行检查。
三、对科室进行检查,涉及病历抽取时,按以下要求抽取:
1.检查重点专科时,其中一个重点专科应抽取该科一个病区所有入院24小时以上的运行病历进行检查,另一个重点专科则抽取归档病例20份。
2.检查普通临床科室,应抽取该科归档病例20份。
3.检查急诊科时,抽取急诊科所有留观病历。
4.病历必须由巡查专家本人在医院信息系统或病案室中随机抽取,首先根据信息系统调取科室归档病历信息,然后现场随机抽取病历号。确定病历号后,巡查专家应监督病案室现场提取病历。病历不得由被巡查医院直接提供或代替抽取。
四、巡查科室时,应参加一次科室上级医师查房,了解上级医师能否正确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中医内涵是否丰富;参加一次科室急危重症及疑难病例讨论,了解急危重症、疑难病例讨论是否达到提高中医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水平的目的;参加一次名老中医专家或学术带头人查房,了解中医内容查房的组织情况和传承学术思想及临床经验情况;参加一次科室晨交班,了解交接班制度落实情况;参加或模拟医院急诊的应急工作,了解科室应急能力。
五、临床专家应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工作,观察分析其诊疗行为是否规范,能否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
六、临床专家在巡查过程中应合理分工,参加上级医师查房、急危重症及疑难病例讨论、名老中医专家或学术带头人查房、科室晨交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等工作时,至少有两名临床专家同时参加。检查病历时,临床专家应共同到同一科室,再分别检查病历。
七、护理专家应参加一次护理交接班查房。
八、对急诊科的巡查工作应安排一次夜间抽查。原则上专家组全体成员均参加,按照各自分工进行检查。
九、巡查工作期间,管理组要从医院信息系统中提取相关数据信息,填报《巡查信息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