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9时许,安徽4岁小男孩高某某因“发热胸痛两天”,被送往淮南市某医院就诊,医生决定输液治疗,在开具处方时,误将维库溴铵(肌松药)当成化痰药(氨溴索)开出……中午12时5分左右,在输注克林霉素+塞米松、阿米卡星之后,开始输入含有维库溴铵的液体,随即患儿头晕、视力模糊、出现重影、看不见东西、嘴唇发紫、口吐白沫,两三分钟后患儿呼之不应,停止呼吸,抢救无效死亡。
4月30日,淮南市医学会出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是:构成医疗事故,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院方负完全责任。
药店的药师担有审方的重任,准确付药看似简单,但实际上是需要毕生修炼的内功,因为只要有一次失误,就可能是致命性的。上述案例中的维库溴铵和氨溴索实际上还不是很相似,更多奇葩的极其相似的药物请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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