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停止部分药品上网采购并给予不良记录的通知》,在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江西桔王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生产企业未如实提供红花逍遥颗粒(每袋装3g)等6个产品的省级中标/挂网价信息。
根据《关于对挂网限价药品进行价格自查整改的通知》(川药采联办〔2015〕17号)相关规定,对红花逍遥颗粒、黄体酮软胶囊、消癌平胶囊、头孢克肟分散片、注射用乙酰半胱氨酸、复方血栓通片等6个涉事产品已暂停挂网。
按照《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第四部分第(三)条和川药采联办〔2015〕17号等相关规定,对江西桔王药业有限公司、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儿童药厂、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等6家生产企业进行如下管理:取消上述6个产品的挂网资格,药品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能参与申报集中采购,并将企业纳入不良记录管理。
取消挂网资格药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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