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云南省药监局发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16年第1号),在查办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中,云南健荣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
云南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四条,依法吊销云南健荣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以下为云南健荣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非法销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案:
违法企业名称:云南健荣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滇AA871005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陈凯平
主要违法事实:云南健荣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虚构销售流向,导致药品流弊,情节严重。
行政处罚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云南省药监局,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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