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对药品集中采购不诚信企业名单(第一批)进行公示,公示期截至7月20日。
经福建省药采办专题会议研究,拟将自福建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履约执行以来,无正当理由不履约供货,造成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短缺的深圳市佳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海医药有限公司、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汕头市美宝制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列为不诚信企业,并进行不良记录登记。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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