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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检!2药企被要求停止经营

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发布日期:2016/7/21 10:01:25

         福建厦门收回2家药企GSP证书并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药品!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年第6号、第7号公告,将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在2016年药品流通领域综合整治工作中,该局近期对福建惠好四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白鹭洲分店、厦门月善堂药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结果不符合GSP。现要求相关区局药监局立即收回上述两家药企的GSP证书并严格监督企业立即停止经营药品。
 
福建惠好四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白鹭洲分店
企业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路74、76号
飞行检查时间:2016年6月30日
不合格项目情况:严重缺陷2项,主要缺陷7项,一般缺陷8项
检查结论:不符合GSP
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药品经营无相关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不可追溯,未诚实守信;上次认证发现的缺陷未整改到位;企业负责人不能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不能确保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经营药品;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岗位人员正确理解质量管理文件的内容,保证质量管理文件有效执行;未按照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陈列药品,企业阴凉区温度不符合要求;经营药品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不全,登录密码设置不符合GSP规定。

厦门月善堂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围里社450号一楼
飞行检查时间:2016年6月30日
不合格项目情况:严重缺陷3项,主要缺陷11项,一般缺陷10项
检查结论:不符合GSP
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企业经营其它企业(已注销,现无证)购进的药品;药品经营无相关记录或记录不完整、不可追溯,未诚实守信;上次认证发现的缺陷未整改到位;未按规定对首营企业及供应商销售人员资料进行有效审核;未根据药品经营实际开展继续培训,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岗位人员正确理解质量管理文件的内容,保证质量管理文件有效执行;部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按规定分区陈列;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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