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27日,甘肃、四川共有51家药品零售企业被收回GSP认证证书。
四川眉山19家
7月27日,四川省眉山市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3号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公告,共收回19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证书。
公告指出,眉山市东坡区同德堂大药房等19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四川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眉山市药监局决定依法收回其GSP认证证书。
甘肃天水29家
7月26日,甘肃省天水市药监局发布公告,收回29家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证书。
据了解, 2016年5月16日至7月10日,天水市药监局对辖区56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秦州区康复药店等29家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四川资阳3家
7月25日,四川省资阳市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09号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公告,安岳县姚市镇王莉君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加盟店、安岳县通贤镇蒋登玉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加盟店、安岳县龙台镇童开兰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加盟店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四川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二十五条规定,资阳市药监局决定依法其GSP认证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