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显示,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2014年11月7日印发的《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增补低价药品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黑价格[2014]298号)中第二条:“ 由于
桂龙咳喘宁胶囊、
川贝枇杷片、
养阴清肺糖浆(低糖型)、
硒酵母片等药品不符合低价药条件,同意其退出低价药品清单。”的要求,将桂龙咳喘宁胶囊、川贝枇杷片、养阴清肺糖浆(低糖型)、硒酵母片这四个药品在该省2016年7月12日公示的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目录“黑龙江省低价药品目录(第一批)”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目录”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