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豫政办 〔2016〕1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5日
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摘录要点)
一、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一)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二)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在洛阳、焦作、濮阳3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新增三门峡、鹤壁、漯河3个试点城市,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达到6个。
(三)开展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制定关于开展县域综合医改试点的指导意见,选择巩义、兰考、安阳、息县、郸城、中牟、宜阳、郏县、睢县、泌阳等10个县(市)开展县域综合医改试点。
(四)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五)健全科学补偿机制。
(六)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七)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八)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九)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2016年8月底前,各省辖市、县(市)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列出具体清单,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初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
(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
(十一)大力改善医疗服务。
(十二)将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纳入本地住房保障范围,切实予以保障。
二、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加快开展分级诊疗试点。
(二)开展居民健康签约服务试点。
(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四)完善配套政策。
三、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一)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
(二)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
(三)积极做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五)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六)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四、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一)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二)全面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落实《河南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实行分类采购,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规范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积极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公开交易等。进一步推进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药品采购数据共享机制。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公立医院药品招标工作。
(三)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依法查处价格欺诈和垄断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开展基本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四)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遏制药品、医疗器械与耗材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试行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开展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共享试点,推动医药分开。
(五)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建立多部门会商联动机制,选择若干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完善短缺药品信息报送制度。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推进重大新药自主创新与产业化,加快我省医药产业发展。建立生产、配送企业约谈制度,重点提高乡村、边远地区药品配送管理水平,完善短缺药品配送管理。积极推动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
(六)加强药品流通体系建设。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加强不同信息系统对接。相关价格信息要提供给价格、卫生计生、工业和信息化、医保管理等部门。推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两票制”和医务人员激励机制等之间的联动机制,综合施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大力度,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优化整合,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五、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一)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系。
(二)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等信息公开机制。
(三)加大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力度。
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扎实推进基层卫生“369人才工程”。
(二)全面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支持医学院校加强儿科、精神医学、助产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四)制定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负责,省残联参与)
(五)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七、稳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
(一)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
(二)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管理与指导。
(三)加强健康促进工作与教育工作。(四)推进基层计生服务机构与妇幼保健机构整合。
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推进省、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二)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三)加快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
(四)按国家要求开展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试点工作。
九、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
(一)抓好社会办医政策落实。
(二)稳步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
(三)促进中医药发展。
(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
(五)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医疗旅游。
十、加强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医改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
(二)加强医改宣传等工作。
附件: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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