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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大稽查,61家医药单位被查!

来源:39医药  发布日期:2016/8/3 10:02:30
   前几天,国家发改委刚刚重罚了三个药企,现在湖南省发改委也开始发力,开展专项调查,列出了重点抽查对象,从所列的检查名单来看,既有药企、药品批发企业,还有药店、民营医院等机构。药价真是要翻天了。  
  湖南自7月下旬将组织开展全省药品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解精神麻醉药品、原料药、血液及制品、中成药、疫苗价格动向,及时发现并查处一些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实施价格垄断、散布涨价信息、突破差率,以及在协议约定之外强制收费等违法行为。 
  7月29日,湖南省发改委随机抽取了首批61家抽检医药单位名单,同时随机抽取了参加此次检查的价格行政执法人员。这也是省发改委系统首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省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随机抽样检查。 
  去年6月1日开始,国家放开了除精神类和麻醉类药品外所有药品价格,今年上半年湖南在长沙市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药品价格实行零差率制度,今年内改革扩大到全省所有公立医院。药品价格改革实施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坚持放管结合、综合监督,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但近期也出现了一些影响公平竞争,增加患者负担的价格违法行为,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 
  为规范药品价格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省发改委安排部署了这次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检查的对象为药品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含非公立医院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药品采购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 
  检查重点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重点查处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行业协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原料药、药品的价格欺诈行为,社会零售企业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药品零差率、加价率政策的行为,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出厂(零售)价格销售行为,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反垄断法》的行为,集中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 
  专项检查中,不同的医药单位随机抽查的比例如何确定?对此,省发改委明确规定,检查对前期调研发现有违法线索和投诉举报的要必查,在此基础上生产经销企业的抽查覆盖率不低于10%,医疗机构和采购平台等的抽查覆盖率不低于20%。 
  湖南省发改委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发改委要按照分工管辖权限随机抽取本区域内实施检查的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抽查单位名单。同时,欢迎广大企业群众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提供药品价格方面的违法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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