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海南、福建共有12家药企被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江西:2家
8月1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两个批复,注销江西骏豪科贸有限公司和同意注销江西创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鉴于江西骏豪科贸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出换证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局依法注销江西骏豪科贸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为:赣AA791072;法定代表人:甘骏;注册地址为:南昌市青山湖大道1111号光大科技园2栋4单元1201室。其所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同时失效。同时,江西省局要求当地药监部门协助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交至省局药化流通监管处。
在江西省药监局收到《关于申请注销江西创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报告》后,经研究,同意注销江西创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赣BA7940139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收回证号为B-JX14-11N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此外,江西创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海南:9家
8月2日,海南省药监局发布通知,注销海口普安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恒宁格贸易有限公司、海口福多特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吉康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众尔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海南芯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海南海龙汇贸易有限公司、海口奇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海南百瑞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经审核各公司报来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海南省药监局同意注销海口普安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福建:1家
8月3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公告,注销福建惠好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因企业主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该局已依法办理了福建惠好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闽AA5910019)注销手续,同时注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1-Aa-20150193)。
请各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该企业不得再以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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