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35家药企被行政处罚,其中13家被警告!
(8月8日),四川省南充市药监局发布《2016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七)》,共披露了205起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有35起涉及药品经营企业,共有35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行政处罚。其中:
蓬安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73店等13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警告,主要违法事实有未按照规定实施GSP、销售过期药品、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下储存药品、药品销售记录不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
四川省世康药业有限公司、南充康贝大药房连锁顺庆第71加盟店2家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GSP经营药品,被责令停业整顿、罚款。
四川泰鹏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主要违法事实有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经营无合法来源的中药饮片、销售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药品、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泸州肥儿粉等。
南充康贝嘉陵第50店等10家被罚款,主要违法事实有经营过期药品、使用现金进行精神药品交易、销售医疗器械未按规定备案、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经营劣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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