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甘肃省药监局发布公告,注销未取得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的20家企业药品GMP证书。
按照国家药监总局换证工作统一部署和甘肃省换证工作方案要求,甘肃省《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已于2016年3月31日结束。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的兰州复兴厚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企业,甘肃省药监局依法注销其持有的《药品GMP证书》,并委托各市州局核实、收回其持有的《药品GMP证书》。如需继续生产的,需按甘肃省药监局行政许可办事程序申请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
甘肃省药监局表示,自公告之日起,上述20家企业持有的《药品GMP证书》不再具有相应法律法规效力。各市州局应立即对本辖区未依法换发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责令停止其生产销售。对仍生产销售的,依法按无证生产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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