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工作程序(暂行)》(食药监药化管〔2016〕34号)要求,计划对吉非替尼片(受理号:CYHS1490010) 等36个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品种(详见附件)开展现场核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9月1日。
公示期结束后,即开展现场核查。
联系电话:010-87559031;联系人:王峰、高微
联系传真:010-6715246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3层;邮编:100061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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