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CFDA官网发布《关于5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53号)》称,经吉林省药品检验所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药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408513的风湿液,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301和20160302的女宝胶囊,临江市宏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202的蒲地蓝消炎片,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273001的参芪五味子片。不合格项目有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重量差异。 5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药品品名 标示生产企业 生产批号 药品规格 检品来源 检验依据 检验 结果 不合格项目 检验机构 风湿液 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 408513 每瓶装250ml 淄博市第一医院 卫生部药品标准第十七册WS3-B-3160-98 不合格 [含量测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所 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汕头市龙湖区珠池医院) 女宝胶囊 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 20160301 每粒装0.3g 湖南同安医药有限公司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五册 不合格 [检查](微生物限度) 吉林省药品检验所 20160302 包头升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蒲地蓝消炎片 临江市宏大药业有限公司 160202 每片重0.4g 山西潞州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长治药品分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7142008 不合格 [含量测定]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参芪五味子片 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601273001 每片重0.26克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0312010 不合格 检查(重量差异)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CFDA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