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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集中专项检查的通知》。 ▍所有药店,大检查! 通知明确,此次集中专项检查将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的对象:辖区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重点检查品种:治疗心脑血管、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常用药。 重点检查内容:药品购进为重点检查环节,以核查票、账、货、款是否相符、购进药品是否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以及药品是否可追溯等。 《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但现实中,零售药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在业内并不少见。 一种情况是,药店并非是从没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而是其在执法人员检查时不能提供所购药品的合法票据,或是不能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出示合法票据,此时大多数执法人员都是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给予了行政处罚。 还有一种情况,是药店不能提供进货票据及供货方资质,未作验收、登记,且购进的药品为假药。 近日,河南都市频道一则“追踪假药‘波立维’”的报道在朋友圈刷屏了。据报道,沈丘县周营镇人民大药房销售的标注批号为8A312的波立维,每盒只卖85元,且老板承诺药都是从正规渠道进购的,药品质量没有半点问题。 但在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的鉴定下,上述药店所卖批号为8A312的波立维是假药,被鉴定出完全不含有效成分氯吡格雷,主要成分竟然是淀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