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量采购“4+7”到“4+N”,还需厘清六大问题! |
来源:医药经济报 发布日期:2019/5/10 9:27:49 |
国家医保局首批试点的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经在11个城市全面进入实施阶段。舆论上,这一让全行业陷入焦虑的政策持续发酵,“4+7”走向何方、第二轮采购何时进行、会否降价更为猛烈等林林总总的观点见诸网上。笔者以为,这个阶段对“4+7”的理智性、逻辑性思考和判断还太少,多是“听风就是雨”的主观臆测。 摸政策脉络,探未来航向 业界清晰地看到,自去年机构改革以来,新成立的医保、卫健、药监等部门展现出崭新的工作风貌,政策出台更加务实、有效、可操作。如“4+7”带量采购试点实现了88%的进口替代、96%的最高价格降幅,低于同类产品国际供货价格的25%,效果明显。过去20年来,药品集中采购探索中没有解决的“专利悬崖”问题,此次终于利剑出鞘,不能不说是“4+7”的巨大成绩,应受到有识之士的点赞。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下称2号文) ,更是引领我国药品集中采购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如图所示)。 我国药品集中采购规制的五个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