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陕西发布《关于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阳光采购药品动态调整公示期申投诉问题处理结果的通知》(下称《通知》),不仅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提出了全国最低价的要求,还明确过评品种中“4+7”相关品种申报价格高于“4+7”已挂网产品价格的将暂不挂网。同时,对于试点城市西安,由于价格不符合相关要求,8个药品将不予在西安市辖区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挂网。
西安市范围内不予挂网“4+7”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