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陕西省财政厅发布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 规范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作出了详细要求: 《通知》表示,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省财政厅核准,依法开展进口产品采购活动。 省财政厅将加强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采购活动的日常监督。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采购单位高标准确定采购需求的行为,以及专家有意出具不实论证意见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于采购单位因实际需要确需采购的,需要进行论证。原则要由5人以上熟悉拟采购进口产品的非采购单位专家进行论证,其中应包括1名法律专家(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技术专家应具备拟采购产品所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而在此之前,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简称《进口产品清单》),其中67种医用设备产品被纳入允许采购进口清单。 也就意味着,除了纳入《进口产品清单》的67款医用设备产品,公立医院在政府采购中,均需采购国产。如果确实需要采购清单之外的医疗设备,审批也异常严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