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即日起,出口医用口罩等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
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发布日期:2020/4/11 9:25:00 |
4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公告(第53号)》,宣布4月10日开始,医用口罩等19个医疗物资开始实施出口检验。

公告显示,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19个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涉及11个类别。
需要实施出口检验的商品包括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测温仪、呼吸机等,这些产品均为疫情期间,国外紧缺防疫物资。
附清单:

口罩等医疗物资实施出口检验,意味着疫情期间,出口防疫物资监管条件将会非常严格!相关企业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