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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学中心名单出来了,8家医院纳入!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发布日期:2020/5/9 9:41:32

        5月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的通知》,确定了6个国家医学中心,涉及8所医院。

        国家心血管病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北京医院

        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国家创伤医学中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此前,国家卫健委就曾发文提出,2019—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完成呼吸等8个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12个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

        其中,2019年完成儿科、心血管、肿瘤、神经、呼吸、创伤等6个类别,2020年完成妇产、骨科、传染病、老年医学、口腔、精神等6个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同时,在每个省设置1个综合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此次通知指出,目前,辽宁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已签订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其余未签订共建协议的试点省份应尽快形成共建方案,力争2020年底全部签订协议。

        广东8家医院入选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据《南方网》报道,2019年9月19日,国家卫健委就举行第一批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签约仪式,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共同建设1个国家医学中心、1个综合类的区域医疗中心和6个专科类的区域医疗中心,推动分级诊疗,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段宇飞介绍,国家医学中心代表全国顶尖水平,具备国际竞争力,引领全国医学技术发展方向,实现国内水平与国际水平同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代表着区域内的顶尖水平,协同国家医学中心带动区域内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水平提升,在区域内解决患者看病就医问题。

        根据国家卫健委部署要求,在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的基础上,广东遴选了8家综合实力或专科实力靠前的医院,申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他表示,接下来,广东将争创更多的国家医学中心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继续推进我省高水平医院在妇产、骨科、传染病、老年医学、精神等专科达到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

        段宇飞介绍,针对广东省优质医疗资源在全国纵向排名不突出、省内横向发展不平衡的情况,2018年我省启动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为广东省申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奠定了良好基础。

        近些年来,广东紧跟医学发展前沿,按照国际一流标准重点推进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26.98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12.3亿元。广东肾脏病中心、肿瘤中心也在紧锣密鼓地加紧建设。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奖励计划、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也即将出台。

        2018年最新发布的“复旦版”全国医院排行榜,广东有10家医院入围全国百强医院,呼吸科、眼科长期稳居专科排行榜首位,41个专科进入全国前10名。此外,广东省拥有105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实力在中南区域十分突出。

        同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国家战略也提高了广东省竞争优势。《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发展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性医疗中心。我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从塑造健康湾区的高度,向国家争取在粤港澳大湾区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及区域医疗中心。

        统筹推进国家级中心设置建设工作

        此次国家卫健委的通知,无疑是对此前政策的推进。

        通知明确,要加大对国家医学中心支持力度。各相关省卫生健康委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各国家医学中心予以支持,加大在基础建设、设备配备等方面的投入,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人员编制、招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更大自主权,探索符合国家医学中心功能定位的补偿机制,实行适应国家医学中心发展规律的医保政策,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多措并举促进国家医学中心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持续推进委省共建工作进展。2019年8月,我委印发了《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工作方案》,各地积极制定建设方案。辽宁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已签订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请按照共建协议安排,整合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切实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和举措,推动各相关医院早日达到设置标准要求。其余未签订共建协议的试点省份要结合实际,调配好本省份优质医疗资源,尽快形成共建方案,力争2020年底全部签订协议。

        此外,要加快组织申报工作。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心血管、癌症、儿童、创伤、呼吸、神经、口腔、精神等专科类别的国家级中心设置标准,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具体要求,遴选管理水平高、基础设施好、医疗技术先进、服务能力强的医院组织开展自评估,按照设置实施方案和管理程序要求,尽快将符合设置标准的医院评估报告和建设方案报送我委,稳妥、有序做好遴选和申报工作。

        切实履行国家医学中心职责任务

        通知还指出,各国家医学中心要根据《“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中明确提出的国家医学中心的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主动作为,切实履职,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

        要带头开展全国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培养临床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整合资源建立疾病信息库、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研究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探索高水平医院管理机制,为国家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全方位带动国家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同时,认真落实医改任务,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切实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各中心每年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我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我委。

        国家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管理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地方主体责任,建立全程监管机制,共同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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