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标数据网 > 医药新闻频道 > 行业要闻 > 药品专利案件七成涉外,我国已成全球药企专利布局必争之地

药品专利案件七成涉外,我国已成全球药企专利布局必争之地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发布日期:2020/5/16 15:51:40

        据《北京日报》报道,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对该院涉及化学药品专利案件的审判情况进行了介绍。目前,该院涉化学药品专利案件有近七成主体涉外,体现出我国已经成为全球医药企业专利布局的必争之地。

        北京知产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介绍,自2014年建院至今,北京知产法院共受理涉医药专利案件702件,其中,有近七成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涉美案件比例达28.5%,全球主要的医药创新国家都在北京知产法院有相关诉讼,其中不乏辉瑞、默沙东、吉利德等全球知名药企。

        “这说明,中国已经成为了全球医药企业布局专利、配置资源的‘兵家必争之地’。” 北京知产法院法官芮松艳表示。

        而在国内,江苏、上海、北京是相关案件数量的“前三甲”,北京则是前五位中唯一的内陆省市,芮松艳认为,这是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在化学医药领域的重要体现。

        向竞争对手的专利发起挑战是医药企业经营发展的有效方式之一,一旦挑战成功,很可能对企业药品的上市及营销产生决定性作用。

        北京知产法院法官助理邱明东介绍的一起案件中,一公司对一种已知可以治疗白血病的化合物,申请了治疗胃癌的医药用途专利,但被其他公司以没有创造性为由提出专利无效申请。

        “医药用途专利,就像是疫情期间大家都很关注的药物瑞德西韦能否被用于治疗新冠肺炎,是看一款药物能否治疗已知用途之外的疾病。”邱明东表示,如果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对一种药物治疗方案具有合理的成功预期,那这种用途便不具备创造性。

        由于在该案中,医学权威期刊《柳叶刀》的一篇文献已经提及该化合物对胃癌治疗的早期结果“非常令人兴奋”。经审理两级法院最终认定,科研人员可以根据文献信息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获得涉案专利技术方案,故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应予无效。

        芮松艳法官表示,虽然目前,相关案件以外国企业持有的专利为主,但北京知产法院已经审理了多起国内药企的专利被外国企业挑战的案件,体现出国内药企的创新能力逐步提高。

        近年来,我国也陆续发布了多项药物研发的支持政策,如鼓励创新、为创新药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等,创新药的研发和审评周期也有望进一步缩短,延长了产品的有效生命周期,进一步鼓励了创新药的研发热情。

        但随着创新药物品种的不断增多,技术保护成为了诸多研发主体亟待解决的问题。对研发创新药的企业来说,若没能及时进行相关的专利布局,创新成果未能受到保护,将会大大降低创新成果的经济价值,对其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同时,我国已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制度,为创新成果提供更加严格的权益保护,使得我国研发创新药的企业在创新能力上有了长足的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增强,重视知识产权的企业将会越来越多。因此,及时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创新力度才能促进企业长久发展。

        “命,就是钱。”这是电影《我不是药神》里的一句经典台词,而对于研发创新药的企业来说,创新成果与研发资金就是命,专利保护不仅为企业装备了一件“铠甲”,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不受到侵犯,同时也能让企业获得研发药物应有的回报,促进行业研发热情,激发创新活力。

独家集采品种推荐 |
通用名 剂型 省份 基药 发布时间
甘草酸单... 注射剂 贵州 非... 2018-06-22
糠酸莫米... 外用凝... 贵州 2021-02-08
重组人血... 注射液 青海 非... 2012-07-12
复方雪莲... 胶囊剂 山西 非... 2018-08-30
康艾注射... 注射液 江苏 2018-05-04
柳栎浸膏... 胶囊剂 云南 非... 2021-03-29
注射用重... 冻干粉... 江苏 2018-04-17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网站更新公告 · 药监局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