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螺旋降价”方式!湖南5市联盟集采20个品种 |
来源:株洲市医保局、药智网 发布日期:2020/10/27 16:37:55 |
10月25日,株洲市医保局发布公开征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邵阳市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指出本次的采购主体是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邵阳市各级公立医疗 机构、医保定点二级以上非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参加药品集中带 量采购,鼓励零售药店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活动。首批集采涉及20个品种,涉及七叶皂苷、乙酰谷酰胺和多索茶碱等16款注射剂以及复方α-酮酸、甘草酸二铵和兰索拉唑等4款口服制剂。(具体药品名单可见文末附件,以及文末附征求意见稿原文,可下载查看)

意见稿明确本次带量采购结果实行“2 年周期,螺旋降价”。“螺旋降价”概念为本次集采首次提出的降价方式,指的是采购周期第 2 年,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降价 3%执行。若采购周期内第一年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采 购平台”)挂网价格低于中选价格的,联动省采购平台挂网价格; 采购周期第二年省采购平台挂网价格高于螺旋降价价格的,执 行螺旋降价价格;采购周期第二年省采购平台挂网价格低于螺 旋降价价格的,执行省采购平台挂网价格。
同时指出,首批带量采购药品在采购周期内,若国家开展带量采购, 则终止该药品采购协议,执行国家中选结果。若湖南省开展带 - 3 - 量采购(含参加的省级联盟,下同),湖南省带量采购中选企 业与本次带量采购中选企业相同(同一药品、同一企业),且 中选价格低于本次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执行湖南省中选价格; 若湖南省带量采购中选企业与本次带量采购中选企业不同(同 一药品、同一质量层次、不同企业),且中选价格低于本次带 量采购中选价格,执行湖南省中选价格(价格以湖南省中选价 格为代表品按差比价规则计算),不同意执行湖南省中选价格 的,终止采购协议,执行湖南省中选结果。
意见稿 将本次带量采购目录药品分为 2 个质量层次。专利药品、专利到 期药品、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及参比制剂、根据《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 - 7 - 方案的公告》〔2016 年第 51 号〕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 仿制药品以及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为第一质量层次;其他通过 GMP 认证药品和进口药品为第二质量层次。
此外,提出了价格纠偏规定,即对同一药品不同质量层次、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剂型、不 同包装材质之间价格异常的,原则上可进行价格纠偏,必要时 组织专家进行价格纠偏谈判。对价格异常且不接受价格纠偏的, 可取消其拟中选资格或中选资格。中选结果公示后,医疗机构 反映中选药品高于其 2019 年以来实际采购价格的,可以进行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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