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医保局发布了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同一通用名下的第一、二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要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后续使用的同一通用名药品,应及时到市医保局医疗服务和价格管理科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