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江苏省镇江市辖区。可能很多小伙伴都一次听说这个地方,但是这地方有个特产应该不少人尝鲜过:刀鱼,全身银白色,体型狭长而薄,颇似尖刀,故称刀鱼。每年3月中旬春暖花开的时候,刀鱼便从大海溯江而上到淡水中来产卵,这就是农谚所说“刀鱼来踏青”。
偏偏就在这个小地方的医疗系统,曝出一个小官大贪,估计要在全国出名了。这也挺好,一个人出事,带动了家乡出名!我看了丹徒这个案子后, 喟叹许久,脑门子非常的疼:
一,丹徒区,之前叫丹徒县,一个区卫生系统财务核算中心原主任,顶多是个副科级,竟然能挪用公款达3300多万。说是小官大贪,不夸张。
二,挪用时间是2012年到2020年,长达8年,多达20次,这么大金额,这么长时间,这么多次,硬是没被发现!
三,2017年下半年前,至少有1262万元的明显漏洞!!!!!硬是没被发现。
回到标题,我为什么很同情这个8年里挪用3300多万的小官大贪?
一,但凡制度健全,监督不流于形式,能稍微起点作用,不会多达20次,长达8年,高达3300多万时才被发现,可能挪用100万时,或者就不敢挪用100万元,或者也挪用不成功。他也不至于被判刑13年。
二,比起监督流于形式的危害,他挪用3000多万的危害可以忽略。
他毁于自己的贪念,更是毁于他身边的环境!
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那么多院长前腐后继:主要原因不在这些院长,院长不是圣人,院长很多,能做到慎独的极少,而是监督是摆设,制衡是摆设。
该反省的不是他不严格律己,不是他贪婪成性,而是他的领导们,监督他的人,制定规章的人,全都是尸位素餐!
看法院的全文吧:

12月10日下午,丹徒法院依法对丹徒区卫生系统财务核算中心原主任赵某涉嫌严重职务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某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委监委、卫健委和公安局工作人员等近百余名人士到场旁听。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2年6月至2020年2月期间,赵某利用其先后担任核算中心总出纳会计、主任的职务便利,采取私自填写现金支票、网银转账的方式,分20次将单位资金3312万元,归个人用于股票交易、融资融券交易营利性活动和日常消费。
2017年下半年某日,赵某利用其担任核算中心总账会计的职务便利,编制一份虚假支出1330万元的财务凭证,插入2016年11月的电子财务账目,以掩盖资金的真实去向,使其所挪用的、当时未归还的1262万元资金难以在账目中反映,该1262万元被赵某占为己有。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赵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赵某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列支出掩盖资金去向,且无归还行为,非法占有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贪污罪。被告人赵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综上,根据被告人赵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丹徒法院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通过选取有重大影响或公众关注高的案件,组织社会各界人士观摩庭审,在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同时,以“零距离”警示教育促进了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守住“底线”、不踩“红线”、远离“高压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