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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带量采购开启,仅集采3个品种

来源: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  发布日期:2020/12/31 11:14:12

12月30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上海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针对阿魏酸哌嗪口服常释剂型、伐昔洛韦(万乃洛韦) 口服常释剂型、格列吡嗪口服常释剂型3个品种5个品规进行带量采购。

约定采购量方面,按“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 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阳光平台”)统计的 2019 年度同品种采购量的一定比例确定。尚未明确具体百分比。采购周期为1年。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则采购周期相应顺延, 直至完成约定采购量。

入围药品确定准则 
12.1 质量入围
符合以下 6 个条件之一: 
12.1.1 原研药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 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 
12.1.2 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的仿制药品。 
12.1.3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 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 年第 51 号〕,按化学药品新注 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 
12.1.4 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 
12.1.5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药品;(1)获得美、英、法、德、日之一或以上国家质量认证机构认 可的权威机构生物等效性评价认定的药品;(2)获得美、英、法、德、日之一或以上国家质量体系认证并 依此生产的药品;(3)获得香港医院管理局采购资格(2018 年-2020 年)并依此生产的药品。 
12.1.6 符合附件5条件的药品

12.2 价格入围 
企业应承诺申报价不高于十五省市最低采购价。“十五省市最低采购价”指申报药品在北京、天津、江苏、浙 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 湖北、湖南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正在执行的最低采购价(备案价除 外)。同时满足质量入围和价格入围的药品确定为入围药品。

中标规则方面,拟中选药品确定准则 入围药品符合以下 2 个条件的,获得拟中选资格: 
13.1 入围药品按照“上海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品种第二次带量采 购综合竞价指标体系”(简称“综合竞价指标体系”)(附件 6)确 定综合得分,分值最高的药品。 
13.2“单位可比价”≤同品种入围药品中次低“单位可比价” 的 1.8 倍。“单位可比价”指以采购品种目录中该品种最小规格作为代表 规格,按药品差比价规则折算至最小计量单位后的价格(四舍五入 保留小数点后 4 位)。 
13.3“综合竞价指标体系”得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及顺序确定: 
(1)“综合竞价指标体系”中“药品维度”得分高的; 
(2)“综合竞价指标体系”中“药品维度-价格水平”得分高的; 
(3)“单位可比价”最低的; 
(4)2019 年本市销售量最大的。

本次上海带量采购将于1月20日公布拟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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