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编码标准的通知,信息量极大:
划重点:
1、自2月16日起,无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的品种,将不能再申报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不难理解,自费药品将退出江苏省医院市场;据了解,其他省份很快随之推进,全国统一执行!
2、医保编码标准化,价格动态调整,信用承诺,跨省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