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店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被罚60多万! |
来源: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3/8 11:19:21 |
2020年5月,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淄博某医药有限公司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酒泉市某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工有限公司购进中药饮片。根据上述线索,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从外围初步掌握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后,先后三次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调取了采购收货验收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相关业务往来情况,并调取了当事人从酒泉市某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工有限公司购进中药饮片的采购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销售记录等。经调查,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 10月21日发布公告,核准注销酒泉市某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工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自2019年10月22日后从酒泉市某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工有限公司购进过山楂等相关品种中药饮片,生产日期均在2019年之前。涉案货值金额251082元。酒泉市某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工有限公司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后,没有通知当事人,执法人员检查之前,当事人对上述情况不知情。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版)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合计619000.6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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