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多则行政检查以及处罚结果公示。


公示内容中显示:辽阳市育德生物药品制造有限公司在有因检查中发现一般缺陷项5项责令企业整改。对此药监局责令企业整改,企业主动提交了停产报告;另外,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鲲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检查过程中被发现企业未组织生产。
除此之外,医药观察家网还注意到近日,辽宁省药监局还公示了几家药企行政检查的结果,其中辽宁新世纪制药有限公司被查存在3项缺陷被药监局责令限期整改。两家企业被查的缺陷详情如下:

除了公示检查结果,辽宁省药监局近几日还公开了几家药企的行政处罚信息表。
【违法事实】其中,辽宁天士力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马来酸氨氯地平片”被罚;东阳松蒲乳胶(锦州)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医疗器械被罚。
【处理情况】由于辽宁天士力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的药品是劣药,最终仅被予以没收违法所得499.58元的处理;东阳松蒲乳胶(锦州)有限公司则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项被处以47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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