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天药股份(下称天药股份)发布公告称,天药股份于2021年4月1日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津市监垄处告【2021】1号)。因涉嫌达成醋酸氟轻松原料药垄断协议,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高达4402万元。

公告显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天药股份以协议形式对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市场进行划分,并变更、固定醋酸氟轻松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轻松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垄断协议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规定,天津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天药股份没收违法所得约889.79万元,并处2019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约3512.47万元。罚没款合计约4402.26万元。
4月1日,天药股份收到天津市场监管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天药股份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行使陈述、申辩权。如果天药股份未要求举行听证,则视为放弃这一权利。
天药股份表示目前仅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于收到正式处罚决定书的时间,仍不确定。
公告特别提到,天药股份对这一事件予以高度重视,已责令相关部门按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及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引以为戒,防范法律风险,守法合规经营。目前,天药股份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据官网介绍,天药股份成立于1999年12月1日,前身是天津制药厂,公司现有控股和参股公司16家,总资产43亿元。天药股份在国内开发、研制和生产皮质激素类原料药,是国内皮质激素原料药科研、生产和出口基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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