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共计19家药企被行政处罚!

曾经震动医药行业的“77家药企接受财务部和医保局联手开展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终于在今日暂时画上了句号。
2019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将聚焦医药产品成本费用结构,摸清药价虚高成因,文件一公布便震慑了医药企业带金销售、哄抬药价等违规行为。
随后接受穿透式检查的77家药企不乏复星医药、恒瑞医药、步长制药、上海医药等知名A股上市企业;此次公告内容显示对财政部负责监管的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具体涉及北京诚诺美迪科技有限公司、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玉圣药业有限公司、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上海信谊天一药业有限公司、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默克雪兰诺有限公司、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礼来(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一力医药有限公司、一力制药(罗定)有限公司、云南龙海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经查,部分医药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虚假发票、票据套取资金体外使用;二是虚构业务事项或利用医药推广公司套取资金;三是账簿设置不规范等其他会计核算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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