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公示。
公开的案件中,通报了清源伟业(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情况下,生产医疗器械“脱细胞异体真皮基质软组织补片”。而依据该械企的行为,天津市药监局也对其实施了严重的处罚。
【违法事实】2020年7月2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反映清源伟业(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情况下,生产医疗器械“脱细胞异体真皮基质软组织补片”。于是,当局就对清源伟业(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立案调查。
经检查发现了114盒同种异体皮肤,“脱细胞异体真皮基质口腔组织补片”259片,“脱细胞异体真皮基质软组织补片”276片,于当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
调查认定后,清源伟业(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组织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脱细胞异体真皮基质软组织补片”和“细胞异体真皮基质口腔组织补片”两种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其中生产“脱细胞异体真皮基质软组织补片”4259片,42219平方厘米,“脱细胞异体真皮基质口腔组织补片”399片,2377平方厘米,两种产品共计44596平方厘米。涉嫌违法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脱细胞异体真皮基质软组织补片”和“脱细胞异体真皮基质口腔组织补片”货值金额共计1277700元,违法所得共计945585元。
【处理结果】针对上述行为,天津市药监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生产的“脱细胞异体真皮基质软组织补片”276片和“脱细胞异体真皮基质口腔组织补片”259片;
2、没收违法所得945585元;
3、处罚款6388500元。罚没总计73340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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