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企因“更改批号和有效期”,被罚700多万元 |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4/23 10:44:43 |

近日,吉林省局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省局长春分局在对长春人民药业进行有因检查时,发现车间记录员手写记录本上,共3个批次的“三肾丸”批号后标有“靠号”,进而询问和调阅资料,最终发现该企业更改批号和有效日期。予以没收劣药“三肾丸”3785盒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92940.70元,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523295.60元的12.5倍的罚款6541195.00元,共罚款703413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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