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从国家税务局各省分局查询到,北京、山东、湖南、山西等地已陆续公布了4月份以来的违法税收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有13家药企因涉嫌税务问题被通报,其中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企业8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3家,医药资讯服务企业有2家。

经梳理发现,4月份以来因税务问题被通报的13家药企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企业数量有9家;虚开普通发票数量有3家;走逃失联有1家。
涉事企业包括五台县德康药业有限公司、繁峙县东顺药业有限公司、五台县益复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衢州安浩中药材有限公司、杭州大力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济南恩吉医药有限公司、山东宇明医药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隆海德龙药业有限公司、贵州茂发信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海南泰德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佰利鑫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宝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莆田荣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其中,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分局的披露,发现山东宇明医药有限公司在2016年0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92份,金额700.91万元,税额119.15万元。具有虚开发票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14.86万元的行政处理,为法院已判案件,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杭州大力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虚开普通发票7份,票面额累计55.47万元。被国家税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济南恩吉医药有限公司因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2份,票面额累计91.21万元。被国家税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已对涉案人员作出有罪判决,并处罚金。具体详情如下:

从上述的表格来看,除了上述被处于罚款和定罪外。其它企业的处罚分别是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旦这些企业被司法机关确认存在违法事实,那么将对其处于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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