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医疗机构不得以控费、药占比为由,影响谈判药品使用! |
来源:国家卫健委 发布日期:2021/5/13 10:26:15 |
在 5 月 10 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医院“进院难”问题,国家卫健委负责人表示,医疗机构不得以控费、药占比等为由,来影响谈判药品使用,并且要适当的简化药品引进医院的流程。
央视新闻报道了这个消息: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
“国家卫生健康委就是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地按需配备,我们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及时地配备谈判药品,不能够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理由,来影响谈判药品的合理使用,临床科室对谈判药品由需求的,要及时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申请,来及时召开药事管理会议,对于临床急需的谈判药品,要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适当简化引进医院的流程,进一步提高药品的可及性,确保患者能够用得上谈判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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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进院难”,国家医保局和卫健委于 5 月 10 日发布消息,拟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一起,形成谈判药品报销的“双通道”。
当天,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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