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了一则关于公示调整头孢他啶等药品网上采购资格的通知。

通知内容中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 号)规定,对已有其他3家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暂停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的网上采购资格,通过一致性评价后恢复采购资格。现核查出90家药企的产品未通过药品一致性评价且同品种过评满三家,其产品将予以取消采购资格;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取消资格的药品多为第四批集采品种:多西他赛注射液、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注射用头孢他啶、注射用头孢他啶(含碳酸钠)均在名单内,其中注射用头孢他啶被取消的药企最多,共计66家。
公示期为2021年5月18日至5月21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于5月21日17:00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扫描件通过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药品议价采购系统的业务办理提交。
附件:部分药品调整网上采购资格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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