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关于部分“4+7”试点药品、第二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续签采购协议的通知》,明确了4+7试点、第二批国采中选品种续约详情。

通知显示: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的公告》、《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0〕30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我省落实跟进“4+7”试点协议到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0〕40号)精神,为确保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决定开展相关药品续签第二年采购协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签药品范围
落实跟进“4+7”试点续约、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中协议期为两年(含)以上药品,药品清单见附件。
二、约定采购量及协议期限
(一)清单中药品第二年协议约定采购量原则上按首年约定采购量确定,协议有效期限按已签订的《福建省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执行。
(二)鼓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用药需求,与生产企业协商调增约定采购量。调增部分约定采购量通过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根据通知附件的显示,4+7试点药品续签采购药品包括阿托伐他汀钙片、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奥氮平片、厄贝沙坦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恩替卡韦分散片、吉非替尼片、硫酸氢氯吡格雷片、蒙脱石散、盐酸帕罗西汀片、瑞舒伐他汀钙片、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头孢呋辛酯片、甲磺酸伊马替尼片、左乙拉西坦片等16个品种。其中涉及的生产企业有齐鲁制药(海南)、四川科伦药业、深圳信立泰等药企。
而第二批国采中选续签采购有31个品种,包括头孢拉定胶囊、福多司坦片、他达拉非片、盐酸特拉唑嗪胶囊等大品种。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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