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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类耗材正式纳入集采:骨科、人工晶体、血液透析器(含目录)

来源:安徽省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1/6/3 10:49:34

近日,安徽省医保局发布《2021年度安徽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进一步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体系,坚持带量采购、招采合一,量价挂钩、以量换价。

本次采购产品范围为四类:骨科植入-脊柱、人工晶体、冠脉扩张球囊、血液透析器4类高值医用耗材。

安徽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均应参加。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可由牵头单位统一参加。

采购方式上,对高值医用耗材采用“一品一策”。综合考虑采购髙值医用耗材的质量层次、功能属性、市场结构等因素确定评审分组,根据产品竞争格局以竞价、议价、谈判等方式产生中选企业和中选价格。

采购周期上,《方案》要求原则上采购周期不少于2年。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采购数量:总需求的80%  

在采购数量方面,本次采购数量为意向采购量由各医疗机构按采购品种类别报送采购总需求的80%累加得出。

意向采购量将落实到每家医疗机构、每个产品。医疗机构根据中选价格与中选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协议,确保采购周期内完成协议用量。剩余用量,医疗机构可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基础上,按照我省医用耗材管理有关规定,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

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简化采购程序,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对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产品的医疗机构,在医保总额指标、医保定点资格、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惩戒。

中选企业作为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可自行配送,也可委托配送,并建立应急储备、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对不按合同供货、不能保障质量和供应的中选企业,采取告诫、约谈、责令整改等措施进行处理,并按照有关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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