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此次被公示处罚的药企为吉林春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据悉,2021年1月4日、3月8日,省药监局收到了该企业生产的益肺胶囊(批号:20200701)【含量测定】项“苦杏仁苷”不符合规定的检测报告。
经查实,2020年7月16日,该企业省生产了涉案药品61663盒,入库61606盒,2020年7月27日,销售给吉林万通药业集团药品经销有限公司61600盒。7月29日,销售给白山市浑江区关东药行6盒;后召回涉案药品58053盒,实际销售3553盒,生产涉案药品货值金额为295693.08元,违法所得17054.4元。
对于以上违法事实,药监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该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未要求听证,对违法事实认定无异议。
药监局依据新《药品管理法》对其进行处理,给出如下重罚:
1、没收违法生产的益肺胶囊58053盒;
2、没收违法所得的17054.4元;
3、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十倍罚款295693.08元;以上罚没共计297398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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