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内蒙古医保局发布《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JLM-14-HC2021-1)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根据“八省二区”会商联动工作机制,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受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海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区、兵团)医疗保障局委托,成立“八省二区”及部分省份组织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简称“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组织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并负责具体实施。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为冠脉导引导丝,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020221开头,根据联盟地区医疗机构采购需求,按照首年意向采购量将申报企业分为2个竞争组。其中,大于等于首年意向采购总量1%的企业分为第一组,小于首年意向采购总量1%的企业分为第二组。
意向采购量按联盟地区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总需求量确定。其中,首年意向采购总量为362422根,由联盟地区各医疗机构报送采购总需求量的80%累加得出。
(联盟各地区首年意向采购量见文末)
本次冠脉导引导丝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
各组按企业申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排名,申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名,次低的为第二名,依此类推。如遇申报价格相同的情况,按照需求量大的产品优先确定排名(以各联盟地区报送需求量为依据)。
入围企业符合下列条件获得本组拟中选资格:申报价低于720.00元/根。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须严格执行中选价格,不得对中选产品进行二次议价。
医疗机构应及时支付货款,回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具体办法由联盟地区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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