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医保局也对医保药品的增补情况业进行了调整。从天津市医保局、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公布天津市增补药品目录第二批剔除品种的通知》称,从2021年7月1日起,155个药品调出天津市医保支付范围。

通知显示,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20〕5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天津市现行药品目录内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三年消化工作,经梳理比对涉及药品医保费用发生和药品采购情况,制定并发布第二批剔除品种。
根据附件显示,剔除品种共涉及155个药品,其中西药84个,中成药73个。包括有复方蓝棕果、复方电解质葡萄糖、门冬氨酸钾、小儿电解质补给、复方乳酸钠山梨醇、右旋糖酐40氨基酸等西药,还有双清合剂、六经头痛片、清开灵分散片、风湿寒痛片、复方石韦片等中成药。
其中,有7个药被转入国家2020年版目录,分别是紫杉醇、消旋山莨菪碱(片剂)、消旋山莨菪碱(注射剂)、奥沙利铂甘露醇、牛黄清心丸、小儿牛黄清心散、热炎宁合剂。详情如下:







此外,对于其他品种,天津市医保局表示,其余品种自2022年7月1日起退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不再另行发文通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总得来说,调出省医保目录名单的药品都是医保局人员根据药品临床必需的原则进行分阶段的调出,群众在用药方面也无需担心。并且随着药品调出后,有利于纳入更多临床必须的创新药等,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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