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吉林省医保局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发布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药品2021年消化工作的通知。
通知内容中指出:将《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信息更新维护的通知》中的187个药品第二批(2021年)调出我省省增药品目录。
据悉,此前天津调出155个药品,河北调出297个药品,湖南调出82个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