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江苏省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第二批消化名录的通知》。省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的信息维护,调出所涉第二批消化药品通用名下所有品种。同时,将原维护在药品通用名下不符合现行通用名规则等的药品同步全部调出。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调出的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