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中选企业在网上申报信息并确认配送关系。



非中选药品,进行价格申报
对于江西地区非中选药品,通知明确: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应申报该产品的现行全国最低省级集中采购价格,并参照第五批国采的中选价格,按照未过评药不高于过评药价格、过评药不高于原研药价格的原则,自主申报在江西省的采购价格。
同企业不同规格包装之间的价格应保持合理的价格关系。在挂网采购执行过程中,发现有新的更低价格时,企业应主动调价,动态申报和调整采购价格。
未挂网药品,可进行增补报名
未在江西省平台挂网的药品,可进行增补报名,并在2021年8月15日之前网上提交采购价格申报函。按程序公示公布后,确定非中选药品的挂网采购限价和支付标准。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价格申报和制定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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