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通告内容中指出:省局2021年7月12日-7月13日实施药品GMP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管理体系混乱,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药品生产、销售风险控制措施。责令该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风险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药品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