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药企涉嫌生产销售劣药被立案调查及罚款。

此次被公示处罚的药企为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据悉,该药企于2020年4月30日, 生产销售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解痉镇痛酊(批号:20200403)的行为,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七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基于上述的违法事实,药监局依据新《药品管理法》对其进行处理,给予以下重罚:
1、没收涉案解痉镇痛酊(批号:20200403,规格:每瓶30毫升)25788瓶。
2、没收违法所得19731.7元,并处罚款120万元,罚没款合计为1219731.7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药企生产销售劣药违法所得仅2万元,但最终却获60倍的罚款,这个处罚力度对比许多销售劣药的企业算是相当严格的了。由此可见,在新《药管法》的监管下,对违规违法的药企处罚将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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