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河北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告。

公告内容中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等文件要求,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安国市奉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国市奉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上池本草药业有限公司、河北万东药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要求。
此外,在对怀来县诚信气体厂的检查中,发现医用气体(医用氧(分装))存在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要求的情况。具体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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