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陕西省公告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取消部分产品挂网资格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实施方案》:“限价挂网目录内的产品,如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时,挂网的生产企业须在该价格执行之日起1个月以内向省平台申报。未及时或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并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一年内不接受该产品申报”。
经核查确认,现对未按要求申报全国最低价的限价挂网产品,取消其挂网资格并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本次 “取消挂网”的产品间歇期内,不再受理其申请挂网。
产品包括6个注射剂、1个滴眼剂,分别有注射用头孢唑肟钠、注射用法莫替丁、注射用氨苄西林钠、伊班膦酸钠注射液、卡贝缩宫素注射液、枸橼酸钠抗凝剂和普拉洛芬滴眼液,涉及成都倍特、山西振东、成都苑东、众生药业等7家生产厂商,详情如下:
取消挂网资格产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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