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宁夏药监局发布了关于特殊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信息的通告(2021年 65号)。
通告内容显示:按照2021年特殊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自治区药品安全技术查验中心对部分特殊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关于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信息报告公开制度的通知》(宁食药监〔2016〕76号)要求,现将检查结果给予公布。
据通告附件梳理,本次宁夏药监局对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宁夏众欣联合方泽医药有限公司、固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国药控股宁夏固原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宁夏江源医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8家特殊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其中固原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江源医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家药企均被要求整改,宁夏江源医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更是在两次检查中,都发现了存在1个问题被药监局责令整改,目前,均都已经完成了整改。此外,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宁夏众欣联合方泽医药有限公司存在特管药品保管手工账册按品种批号记账、对特殊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考核等内容不完善的地方,被药监局责令完善,现已完善。
附: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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